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豫醫改〔2017〕3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人民政府,省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17年6月20日
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7年是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形成較為系統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的關鍵一年。深化醫改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著力推進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制度建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抓好各項政策的落地見效,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2017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重點推進和落實以下工作任務。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6月底前完成)
2、制定全面推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省醫改辦負責,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9月底前完成)
4、制定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6月底前完成)
5、制定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6、制定改革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7、制定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12月底前完成)
8、制定完善公立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9月底前完成)
9、制定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省發展改革委負責,10月底前完成)
10、制定醫教協同推進醫學人才培養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中醫管理局共同牽頭負責,9月底前完成)
11、制定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省衛生計生委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以上任務只列牽頭部門,不列參與部門。
二、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2、全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擴大家庭醫生簽約范圍,今年底,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困難群眾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簽約服務實現全覆蓋。選擇2個縣(市)、2個省轄市行政區作為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聯系示范點。(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13、啟動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三級公立醫院要全部參與并發揮引領作用,建立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上下貫通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增強基層服務能力,方便群眾就近就醫。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等多種方式,推動醫療聯合體成為服務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利益共同體、管理共同體。6月底前,制定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的工作方案。今年,每個省轄市至少建成一個有明顯成效的醫療聯合體。分級診療試點擴大到85%以上的省轄市。(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財政廳負責)
14、縣域綜合醫改試點縣(市)擴大到20個,圍繞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369人才工程”、縣域醫療協作、支付方式改革、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化建設等重點任務持續深化改革,構建定位明確、分工協作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選擇中牟縣作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國家級示范縣。(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15、按照國家要求組織開展三級醫院日間手術試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醫保支付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落實引導推動公立醫院參與分級診療的各項政策。(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配合)
16、加強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科室以及緊缺專業臨床專科建設。推動貧困縣縣醫院遠程醫療全覆蓋。(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負責)
17、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省中醫管理局負責)
18、所有市、縣(市、區)出臺完善并落實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有關規劃,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的數量和規模。(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19、按照國家要求啟動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工作。選擇一個省轄市開展城市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試點。(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省編辦、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0、推進軍隊醫院、武警醫院參與駐地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并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分級診療體系。(解放軍鄭州聯勤保障中心、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省衛生計生委、醫改辦負責)
21、8月底前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協調推進管理體制、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2017年,洛陽、焦作、濮陽、漯河、鶴壁、三門峽等6個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省衛生計生委、醫改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編辦、中醫管理局、商務廳、國資委、解放軍鄭州聯勤保障中心、省軍區、武警河南省總隊負責)
22、落實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區域協調制度。(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23、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推動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省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負責)
24、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選擇省轄市開展試點,初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開展制定公立醫院章程試點。(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負責)
25、在漯河市開展城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26、設定全省醫療費用增長年度控制目標。2017年,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定期公布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主要監測指標排序情況。(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27、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密切關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醫保報銷情況。完善城鄉居民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年底前實現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符合轉診規定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使更多群眾享受到便利、快捷的醫保結算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河南保監局分別負責)
28、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實施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按照年人均60元的標準籌集資金,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困難群眾建立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并實行省級統籌,商業保險機構經辦。2017年全省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起付線為30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河南保監局分別負責)
29、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合理確定個人繳費標準,擴大用藥保障范圍。(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30、全面推進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型醫保支付方式。指導各地完善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選擇一個省轄市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試點,覆蓋區域內所有醫療機構和所有醫療服務,大幅減少按項目付費的比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共同負責)
31、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年底前所有城市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管理局、財政廳負責)
32、按國家要求開展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試點,探索制訂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33、貫徹落實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增強保障合力。(省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河南保監局、扶貧辦、財政廳負責)
34、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醫保經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河南保監局負責)
35、認真實施健康扶貧工程,著力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省衛生計生委、扶貧辦、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河南保監局負責)
36、認真實施精準康復服務行為,為困難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省殘聯、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
37、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38、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推進實施公立醫院藥品分類采購,培育集中采購主體,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專科醫院開展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等聯合采購。選擇省轄市開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試點。6月底前,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符合條件的醫療器械設備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交易;12月底前,二類疫苗采購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交易。(省衛生計生委、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負責)
39、落實國家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年底前洛陽等6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城市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執行“兩票制”,鼓勵其他地區實行“兩票制”。(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國稅局、中醫管理局、財政廳負責)
40、建立健全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國稅局、衛生計生委負責)
41、試行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鼓勵連鎖藥店發展,積極探索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省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42、推進醫保智能監控系統應用,今年年底前覆蓋大多數統籌地區,將醫保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向醫務人員延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43、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
44、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根據國家部署和我省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對醫療衛生機構單獨制定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逐步提高診療費、護理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保護和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45、認真組織實施基層衛生“369人才工程”。適應推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需求,把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培訓作為“369人才工程”的重點,今年培養全科醫生3000名。按照國家要求,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今年招收培養80名(含中醫30名)本科免費醫學生。繼續組織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新增4300名(含中醫700名)左右醫師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加快健康產業發展相關人才培養。選擇縣(市)試點探索基層留住醫療衛生人才的政策措施。(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教育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46、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50元。加強疾病預防體系和慢性病防控體系建設。做好健康促進。(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47、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職稱評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48、落實好處方點評等制度。對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列出具體清單,實施重點監控。(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49、整合區域內現有全民健康信息資源,完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功能,建成標準統一、互聯互通、務實應用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以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功能為基礎擴展服務內涵。(省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醫管理局負責)
50、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證照試點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51、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推進社區居家層面醫養結合。推動健康和相關行業融合發展。(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發展改革委、中醫管理局、財政廳負責)
52、繼續開展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省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負責)
53、推動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市、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省醫改辦負責)
54、加強醫改政策宣傳培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醫改正面宣傳,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讀。加大醫改政策培訓力度。(省醫改辦、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網信辦負責)
55、加強醫改督查評估。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按照國家要求加強專項督查和醫改綜合效果評價。把醫改納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標。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責任,把責任壓實、要求提實、考核抓實,建立醫改任務臺賬,加強改革監測和定期通報。(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醫改辦負責)
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